“四个协同” 推动政协凝聚共识取得新成效
《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坚持做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的同时,把凝聚共识作为政协重要职能。”这赋予了新时代人民政协新的使命和政治责任。基层政协组织应立足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把凝聚共识融入履职全过程,着力破解“由谁来聚”“往哪里聚”“如何聚”“怎么聚好”等困境难题,发挥好“三个重要”作用,推动凝聚共识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联合联动,促进新时代基层政协凝聚共识履职创新实践。
推动凝聚共识与理论武装相协同,凝聚思想共识。在“理论武装中凝聚共识”,坚持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落实政协各类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形成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守住政治底线,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各族各界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在“理论研讨中凝聚共识”,组建政协理论研修班,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座谈会制度,每年组织委员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开展一次理论研讨,推动人民政协更好成为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学习培训中凝聚共识”,落实好委员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对委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增进政治认同,把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在“理论宣讲中凝聚共识”,完善委员讲堂机制,拓展面向社会传播共识的渠道,鼓励支持政协委员利用自身影响力面向社会正面发声、凝聚和传播共识。
推动凝聚共识与履职活动相协同,凝聚发展共识。坚持把凝聚共识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项职能之中,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地方党委决策部署更好地贯彻落实。在“协商议政中凝聚共识”,聚焦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经常性开展专题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广纳良策、集思广益、聚同化异,推动政协协商与凝聚共识有效衔接。在“履职活动中凝聚共识”,切实将凝聚共识融入视察考察、调查研究、民主监督、委员主题履职实践活动,在调研视察一线,感受新成就、领悟新思想,在潜移默化中凝聚共识。在“畅通渠道中凝聚共识”,搭建“线上+线下”平台,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常态化、便捷化的互动沟通机制,拓宽社情民意信息反映渠道,更大范围凝聚社会共识。
推动凝聚共识与履职为民相协同,凝聚社会共识。在“服务发展中凝聚共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重要渠道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重要问题,汇集民意、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建议,广集良策促决策优化、广聚共识推动决策实施。在“释惑解困中凝聚共识”,坚持群众观点,经常性深入基层一线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诉求、化解群众矛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发挥政协作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在“关切民声中凝聚共识”,持续深化“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聚焦党政工作重点、群众关心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务实开展“有事来协商”活动,让委员沉下去、把意见传上来、协商达共识、群众得实惠,达到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目的,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动凝聚共识与机制探索相协同,凝聚合作共识。基层政协组织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并争取党委支持,逐步解决“两个薄弱”问题,选优配强政协干部,打牢履职基础。完善政协党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有利于在重大是非原则问题上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主动加强与党委的经常汇报,强化与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人士的沟通交流,更好把握关切点、风险点,做好“引”与“领”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探索建立“专委会+党政部门”联系机制、“专委会+界别+委员”管理机制,强化专委会基础性职责,发挥好专委会在凝聚共识方面的前沿阵地作用。探索建立政协党组成员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制度,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支持其履职活动开展,听取意见建议,有效凝聚共识。在“扩大朋友圈”上做文章,探索拓展联络联系新渠道,构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努力形成多方聚智汇力的良好格局。
(信息来源:《四川政协报》2023年4月18日第4版 作者系阆中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陈绍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