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嘉陵江生态廊道建设 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建议
南充市政协人资环委汪月彬反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指出:四川地处长江上游,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牢上游意识,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嘉陵江作为长江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也是陕甘川渝四地10余座主要城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地,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廊道建设,有利于强化对资源要素的集聚和吸附,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拓展经济地理空间。为此建议:
一、成立专门工作协调机构。争取国家相关部委牵头,陕甘川渝四省(市)参与,组建跨区域、跨部门生态廊道建设综合工作协调机构,理顺地域之间、上下游之间、干支流之间的相互关系,消除水环境管理因“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造成的职责权限制约和利益本位弊端,推动流域协同发展。
二、高标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建议陕甘川渝四省(市)联合,呼吁国家层面编制《嘉陵江流域生态廊道综合保护开发规划》,统筹嘉陵江沿江产业布局、城镇建设、旅游开发和生态保护等,谋划一批支撑性强、带动有力的重大项目,着力打造嘉陵江产业集聚、黄金水运、生态文明、特色城镇、旅游观光“五大子廊道”,提高四省(市)经济互融互补互动程度,促进区域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三、切实加强涉水司法协作。深入开展嘉陵江全流域治水管水联合执法行动,采取现场督办、挂牌督办和交叉执法等方式,切实加大对跨地界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侵占河道水域岸线、倾倒固体废物等水事案件的查办力度,坚决遏制涉江涉水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嘉陵江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秉持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按照建设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要求,加强陕甘川渝四省(市)之间的对话协商,推动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机制,形成上游对下游负责、下游支持上游的生态保护共识,让嘉陵江水永泛清波、造福百姓。
(省政协采用,报送全国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