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绝企业钻“天府通办”直接注销的制度设计漏洞进行恶意逃债的建议
【2024-11-14】
市政协委员、营山县营渝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民盟营山县总支副主委何淑梅:反映,完善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推进“放管服”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调研“放管服”工作中发现,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各个部门对企业的注册、注销等相关工作的干扰,让企业快速落地和快速退出,企业可以直接通过“天府通办”APP自行注销公司,对于企业违法涉诉的调查事项采用的是承诺制,只要企业承诺无违法涉诉,就可以通过注销审查,从而实现企业快速注销资质。这导致人民法院在处理企业涉诉案件过程中,个别企业找寻机制漏洞,利用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在诉讼期间通过简易注销程序恶意注销企业资质、恶意转移企业资产,以逃避债务和执行。即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追加执行企业法人和股东,此种行为仍有损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也对债权人申请执行带来困难,容易引发信访风险。为持续深化“放管服”工作,杜绝制度设计漏洞,特作如下建议:一、优化“天府通办”APP功能。在协调推进简易注销登记事项的里,增添司法部门涉诉信息与信访部门涉访意见的整合,借助信息互通机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时推送市场主体涉诉涉访信息,确保异议状态能够及时反馈至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二、健全被执行人信息互通机制。目前,各级人民法院已公开披露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建议将市场主体的案件执行及实行情况纳入企业注销信息互通体系,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能够实时查询,从而及时线下干预,有效防范相关企业的不当行为。三、拓展信息互通方式。在平台功能尚未完善之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采取发送公函、电话沟通或实地走访等方式,与司法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构建并共享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法人,应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四、加强企业注销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健全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全面记录与评估企业的经营行为与信用状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限制和惩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强化对企业注销的监管,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暂停其注销程序。(省政协采用,转送省市场监管局)